司法考试改革后的考试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报名条件:改革后对考生的学历和专业有明确要求。
2. 考试形式:改革后的考试分为两轮,即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
客观题考试通常在每年的9月进行,采用机考形式,内容涵盖多个法律部门。
主观题考试一般在10月进行,也是机考形式,部分地区可申请纸笔考试。
3. 考试内容:
客观题考试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主观题考试题型通常包括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和法律文书题。
4. 考试特点:
越来越偏重于对概念、制度的原理理解和运用。
结合案例灵活考查,难度有增加的趋势。
题目改编于实务案例、最高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考查。
5. 成绩保留:客观题成绩可以保留两年,即如果第一年客观题通过但主观题未通过,第二年可以单独报名主观题考试。
6. 考试科目:法考一共考八本书,包括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与经济法、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法理学与宪法。
7. 考试时间:
客观题考试一般安排在一天的上午和下午。
主观题考试安排在一天上午。
8. 合格标准:
客观题考试总分为300分,180分及格。
主观题考试总分为180分,108分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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