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交的生育险主要用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相关费用报销和津贴领取。以下是具体的使用方法: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产前检查费、分娩费等,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当地社保政策确定。
生育津贴领取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以保障基本生活费用。
生育津贴金额根据员工工资和产假天数计算。
其他福利
女职工可享受产假,基本为98天,产前可休假15天。
可获得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男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享受看护假及假期津贴。
申请流程
准备申报材料,如《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等。
由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申请。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并办理待遇结算。
女职工在产假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办理待遇结算,领取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
申领生育保险金需满足社保缴费一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自行承担。
请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操作,并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