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您可以根据以下指南携带物品:
随身携带物品
液态物品
每种液体物品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需放在透明、可重新封口的塑料袋中,总容量通常不超过1升。
液体药物和特殊处方药物可携带,但可能需要出示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
小型电子产品
如手机、平板电脑、电子辞典、便携式摄像机等。
个人护理用品
充电器、剃须刀、充电宝(容量不超过10000mAh,超过可能需要航空公司批准)。
乐器和运动器材
如冰鞋、滑板等个人爱好器械,需适当包装以防损坏。
其他
钥匙、证件、银行卡等金属物品,餐具(普通刀叉勺碟杯等),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限带一件,容积不超过100毫升)。
托运行李
重量和尺寸限制
免费托运行李额度根据航空公司和航班不同而异,通常重量限制在20-30公斤,尺寸限制为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58厘米。
特殊物品
如婴儿车、特殊饮食需求的食品等可能需要额外处理或支付费用。
注意事项
遵守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不同航空公司可能有细微差别。
随身携带的液体物品在安检时需要接受检查。
充电宝不能托运,必须随身携带,且额定容量通常不得超过100Wh。
请根据您的具体行程和航空公司的规定准备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