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遵循以下基本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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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 = (外购原料、燃料、动力) × 增值税税率
```
其中,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类型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包括13%、11%、9%以及零税率等。
1.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如13%)计算的进项税额。
4.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如7%)计算的进项税额。
5. 对于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也可以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如7%)计算进项税额。
请注意,进项税额的计算需要根据实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等注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并且这些凭证必须在税务机关认证过。此外,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在开具后90天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进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