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双方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所和身份证号码。同时,应注明双方的结婚时间、结婚登记的机关以及离婚的主要原因,以表明双方感情基础不复存在,符合离婚的条件。自愿离婚:
明确表述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愿,强调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行为,且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子女抚养问题
如果有子女,需写明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
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承担方式。
约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孩子的时间、方式。
财产问题
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债权、贵重物品等财产的分割。
房产需要写明具体位置、归属及如何处理。
财产描述要详细且确定,避免发生纠纷。
债务问题
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共同债务。
如果有共同债务,需写明债务发生的时间、金额及由谁承担。
若一方对外负有债务,需注明由该方自行承担。
其他事宜
约定一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承担的责任。
夫妻一方生活困难时,约定由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方有过错时,另一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明确若双方在履行离婚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生效时间
约定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如无此约定,则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
包括协议的份数、存留处所和生效日期等。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务必确保内容详实、准确无误,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双方在签订协议前充分沟通,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