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时,手机的处理方式通常如下:
如果手机被认定为犯罪工具
手机会被没收。
经过法院判决后,手机会上缴国库。
如果手机不作为犯罪工具
手机可能会由办案单位或看守所代为保管。
在适当的时候,会通知家属领回或者在出所时发还。
其他私人物品
看守所会开具一式三份扣押物品清单。
出所时,需持清单领回扣押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时,应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并代为保管,出所时进行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会被没收,而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时,会制作记录并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法律和看守所的实际操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