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的处理方式如下:
行人违规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人可能会被交警现场批评或口头警告。
机动车驾驶人违规
机动车驾驶人不得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如穿拖鞋开车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驾驶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将面临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
具体处理方式
交警现场执法时,对违法者进行警告或罚款。
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后,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严重违法行为可能导致驾驶证记分,甚至吊销驾驶证。
建议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