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公司组织形式
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
人员要求
必须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管理人员及具备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
营业场所和安全措施
需要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组织架构和风险控制
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架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主发起人及关联方要求
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
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不得低于5%。
筹建和开业程序
筹建期通常为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
开业申请由县级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市级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注册和登记
经批准开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报送资料
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名称预核准和备案
向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交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公司,补充完善验资报告和营业场所验收合格后,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同意函和备案文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办理营业执照后,小额贷款公司可正式开业。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发布时间较近的规定,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