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规定,乘客在乘坐飞机时,携带的液体物品有以下限制:
1. 每件液体物品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2. 所有液体物品需放在一个透明、可重新封口的塑料袋中,该塑料袋的容积通常不得超过1升(L)。
3. 每位乘客限携带一个此类塑料袋。
4. 所有液体物品的总容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
5. 液体化妆品需要每种不超过100毫升,且每种只能带一瓶,瓶身不得有易燃标志,并须置于透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6. 对于婴儿食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的必需液态药品,可在安检时出示相关证明后适量携带。
请确保遵守这些规定,以避免在安检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