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信息,德国对入境携带现金的规定如下:
1. 从欧盟以外国家进入德国,每人携带的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和证券,如储蓄债券、支票/旅行支票、股票等)不得超过1万欧元。如果超出此数额,需于通关前书面申报。
2. 现金等价物包括所有货币,如果携带了美元和人民币,将按当时的汇率兑换成欧元计算。德国马克和奥地利先令等虽然不再流通但可以兑换成欧元的货币也包含在内。纪念币和金币则根据其实际价值而非面值计算。
3. 游客在入境时最多可以携带10000欧元的现金。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10000欧元,需要向海关申报,并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以证明这笔现金是合法的。
建议您在出行前了解并遵守当地的规定,并考虑使用银行卡或信用卡作为支付方式,以减少携带大量现金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