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在转业安置方面的工作表现良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安置工作机制:
商丘市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安置任务完成得圆满,安置质量稳步提升,实现了部队、转业军官和用人单位“三满意”。
阳光安置:
2024年度营职以下转业军官通过“阳光安置”机制顺利完成选岗,提供了35个优质岗位,包括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参公单位和省管高校等,为转业军官提供了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安置改革:
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安置改革工作,提高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并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安置质量与绩效考核:
军转安置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范围,对安置质量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安置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安置照顾:
对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军转干部、参加特定救援行动的军转干部给予安置照顾。
综上所述,商丘市的转业安置工作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并在安置质量、改革措施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