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房的房子想要出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产权证明:
需要先办理产权证,因为只有产权证才能证明房屋属于卖方,才能进行转让。
贷款结清:
卖方需要先结清所有贷款,或者找到他人替卖方偿还贷款,以便银行撤销对房屋的抵押。
注销手续:
卖方需携带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合同的撤销手续。
合同签订:
开发公司需与卖方和买方签订新的交易合同,并在房管局进行备案。
税费缴纳:
在办理产权过户时,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测绘费、产权证工本费等。
更名手续: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直接与买方前往售楼处办理更名手续,这样可能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但需要买方接受没有房产证、没有现房的交易状态。
请注意,未交房的房子在没有取得产权证明之前,通常不能进行正式的过户手续,只能作为二手房交易处理。此外,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规和流程,建议在操作前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