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收到判决书后,想要拿回钱款,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与承办法官联系
您可以将钱款直接转入法院指定的执行款账户,并通知承办法官以便转交给对方。
直接支付
您可以直接将钱款支付给对方,并要求对方出具收条作为凭证。
协商支付
您可以与对方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并在约定的时间进行交付,同样需要对方出具收条。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判决,您可以凭借胜诉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请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通常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