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请遵循以下步骤:
立即停车
打开汽车双闪灯。
如果车辆无法继续行驶,需在车后放置警示标志,白天距来车方向150米外示警,夜间或遇雨、雪、雾等能见度低于500米天气时,在距离来车方向500米至1000米放置发光或反光三角警告标志等,并确保人员撤到高速公路护栏外安全位置。
报警
拨打高速交警事故报警电话12122,告知事故地点、行驶方向、人员伤亡情况及车辆受损情况。
如果事故中发生人员伤亡,拨打当地急救电话120。
如果车辆变形严重,有人被卡住,需要破拆,拨打当地消防电话119。
保护现场
尽量保持现场完整,获取原始证据。
除非抢救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物品,必要移动时应标记位置。
配合调查
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后,会进行勘查、救援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驾驶员应如实陈述事故经过,不得隐瞒事实。
联系保险公司
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应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必要的事故证明和资料。
协商处理
若事故较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签订书面协议并履行赔偿义务。
若协商不成,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并依法解决事故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