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承兑汇票(电子汇票)到期后,持票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操作来兑现汇票:
确认汇票类型
如果是以5开头的银票,票交所会在到期日自动开启自动提示付款,并自动应答模式。只要承兑人没有拒绝付款,票交所就会自动扣款并进行清算,无需持票人手动操作。
如果是以6开头的商票,票交所在到期日会代持票人自动发起提示付款申请,由付款人或付款人开户行手动应答。如果未应答,则按照T+3规则,自动拒付或者自动扣款兑付。
提示付款期限
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期)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超出提示付款期的提示付款是无效的,不产生提示付款效力。
追索权行使
如果汇票被拒付,持票人需要在被拒付后3日内向所有前手行使追索权。
如果在汇票被拒付后6个月内未行使追索权,将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人员的追索权。
如果在汇票到期日起2年内未行使追索权,将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
提起诉讼
如果汇票被拒付,持票人需要在被拒付后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在汇票到期日起2年内未提起诉讼,将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
请注意,这些步骤和规则可能会根据具体的银行政策和票据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及时联系您的银行或票据交易所获取最新的操作指南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