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发现司法鉴定存在作假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您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原鉴定人不具备执业资格;
鉴定机构超出业务范围组织鉴定;
鉴定人应当回避但未回避;
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
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向相关的司法行政机关投诉,要求撤销违法的司法鉴定结论。
搜集证据推翻鉴定结论
主动搜集其他证据,以推翻虚假的鉴定结论,使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和第五条明确规定了重新鉴定的条件和鉴定人应遵守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提供了重新鉴定的具体情形。
处罚措施
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违反规定,可能会受到警告、责令改正、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等处罚;
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撤销登记;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途径
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可以向检察院或上一级公安部门反映,涉嫌伪证罪。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措施,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