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产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高出部分归用人单位。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部分。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产假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导致女职工产假未满规定天数,应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需按应休未休产假天数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资报酬。
工资组成
产假工资通常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包括业绩提成和加班费。
工资计算方式
正常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享受75天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参照以上规定计算您的产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