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合作医疗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备案手续
参保人需要在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领取《异地就医备案表》。
对于异地安置人员,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在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选定医疗机构
参保人选定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如果是住院,通常无需选点,只需选定地市。
就医过程
参保人持《备案表》至联网医院就医。
如需住院,参保人持异地就医备案表和住院通知单至医院医保办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并按总费用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
费用结算
出院审核结算时,个人承担自负部分,其余应由统筹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记账。
参保人出院后,持《异地就医医保费用明细单》出院,并将《备案表》留医院存档。
报销流程
报销时,通常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参保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等,到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备案后,在一定时间内(如一年)内不得取消备案。
报销时可能需要提供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等材料。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的具体政策,按照上述步骤办理异地合作医疗。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