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发现给员工多发了工资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员工应当退还多发的工资,因为这部分工资属于不当得利。以下是处理这种情况的步骤:
通知员工:
单位应首先与员工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要求员工退还多发的工资。
协商解决:
员工在接到通知后,应主动配合,将多发的工资及时退还给单位。
法律途径:
如果员工拒绝退还,单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员工支付不当得利。
记录证据:
在处理过程中,单位应保留所有与员工的沟通记录和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请确保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遵循当地法律和公司政策,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