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开的店没有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您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如果您已经决定不再经营,您应该尽快完成以下步骤:
清算:
如果您的店需要清算,请确保在清算结束后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直接注销:
如果您的店依法不需要清算,您应该在决定不再经营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
完成上述步骤后,登记机关会予以注销登记,您的市场主体资格将终止。
请注意,如果您的店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已经营业,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您可能会面临以下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情况严重,可能还会触犯刑法,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尽快采取行动,以避免进一步的处罚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