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离婚的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夫妻感情状况。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相关要点:
离婚请求的提出者:
一般情况下,只有女方有权在怀孕期间提起离婚诉讼。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通常不得提出离婚。
法院调解: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准予离婚的情形:
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重婚或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尊重子女真实意愿。
财产分割: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以上规定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至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请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以上要点,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