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购买了全险(即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并且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他人时,理赔流程通常如下:
交强险先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商业三者险赔偿: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根据保险合同,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不足部分由责任人赔偿:
如果商业三者险的赔偿仍然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或者车主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由车主或侵权人承担。
法律依据:
理赔过程还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理赔流程
报案: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
勘验定损: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和定损,确定损失金额。
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保险单、索赔申请书、身份证明、行驶证和驾驶证等,以便保险公司处理理赔。
注意事项
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后,通常会在规定时间内告知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如果车主拒绝配合调查,可能会影响理赔结果。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助伤者,并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二次事故。
请遵循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理赔过程顺利进行。如果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