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车祸导致人员受伤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以下步骤和标准进行赔偿:
报案
投保人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现场勘验和定损
保险公司会进行现场勘验,并对车辆进行定损。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办理理赔手续
投保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如保险单、索赔申请书、身份证明、行驶证和驾驶证等)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赔偿标准
保险公司首先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商业保险进行赔偿。
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如果造成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死亡的情况下,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时限
保险公司收到完整的索赔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定,并通知被保险人结果。
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在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不超过7日内给付保险金。
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的损失如果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以上步骤和时限要求,与保险公司沟通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