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不服,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救济途径:
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通常需要在二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
再审申请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除非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依法中止执行。
抗诉
如果认为二审判决存在错误,您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向人大信访部门反映
您可以向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纪检部门投诉
如果怀疑存在司法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如徇私舞弊,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
媒体曝光
作为最后的手段,您可以选择诉诸媒体,通过舆论监督来推动案件的再审。
其他途径
您还可以考虑向其他有权机关或组织申诉控告,如党委等。
请注意,以上途径并不保证案件一定会得到重新审理,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结果也会有所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