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人员的误工费计算方式如下:
有固定收入
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
若陪护人员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年收入,则按照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除以365天乘以误工天数计算。
若陪护人员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年收入,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365天乘以误工天数计算,或者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除以365天乘以误工天数计算。
陪护期限
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陪护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以上信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