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黑名单通常是指个人或企业在借款或信用卡还款过程中存在严重逾期还款记录,这些记录会被征信机构记录并对外公布,影响个人的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具体来说,以下情形可能会导致个人或企业被列入征信黑名单:
连三累六:
指最近5年内有连续三个月不还款(逾期超过90天)或累计六次出现逾期的情况。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例如,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拒绝偿还。
妨碍或抗拒执行:
使用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或抗拒法院执行。
规避执行: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法院执行。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未按照规定提交个人或企业财产报告。
违反限制消费令:
不遵守法院对其消费行为的限制。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
征信黑名单的具体情形和判断标准可能因不同征信机构和国家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征信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