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工资的发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试用期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
一次性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提前通知: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理由扣减:
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
综上所述,试用期离职时,劳动者应获得其试用期月工资除以每月应工作天数乘以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并且,用人单位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故提前离职,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做好工资结算和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