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载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首次违法
对于首次违法规定载人或驾驶人员不佩戴头盔的,可以给予书面警告。
对于首次未悬挂号码牌上路或无证驾驶的,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并告知应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考取相应车型的驾驶资格。再次违反的,将依法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再次违法
对于再次违反规定载人的,可处以50元罚款。
驾驶人再次不佩戴头盔的,处以50元罚款并记1分。
乘坐人再次不佩戴头盔的,处以20元罚款。
再次未悬挂号牌上路的,处以200元罚款并记9分。
再次无证驾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情节严重
违反规定载人、未悬挂号牌上路或无证驾驶累计三次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三次但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从严处罚。
具体罚款金额
三轮车载人的处罚标准通常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电动三轮车载人超过额定乘员的最高罚款为2000元。
其他处罚
对于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更高额的罚款,甚至包括行政拘留。
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警告后放行。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罚以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