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的保额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按新车购置价确定
以投保时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
如果市场上没有同类型新车价格,则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
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
协商确定
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额。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稀有车型或罚没车辆。
车损险的保费计算通常基于上述的保额确定方式,并结合车辆的使用情况、座位数量、保险期限等因素来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因为超过的部分在出险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