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开庭时当事人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原告不到庭
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被告不到庭
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某些必须到庭的被告,如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的人,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到庭。
特殊情况
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例如突发的不可抗力事件,法院可能会考虑延期审理。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原告未能按时到庭,法院可能会电话联系原告,了解原因,并在确认无正当理由后按撤诉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处理缺席情况时会谨慎判断,并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受损害。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