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社会保险待遇损失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包括: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和滞纳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
行政责任
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同时,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法律途径
劳动者可以向社保局反映,要求社保部门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如果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并且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后果包括: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要求赔偿因未缴纳社保而造成的损失。企业还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财产扣押等措施。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