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领取并填写《贫困户申请书》。
上交申请书到村委会。
实地调查核实
村委会指派人员到申请人家中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
村民代表大会评议
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入户调查后的名单进行听证和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并记录民主评议会议内容和统计表格。
公示公告复审
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
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最终结果。
提供必要材料
申请过程中需要农户提供相关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医疗证、低保证、五保证、残疾证、慢性病证、诊断证明等,以便工作队员入户查阅登记。
审批与资金发放
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对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实际补助水平没有异议的,进行民主公示。
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分档发放。
定期查审核进度
申请人需要定期查询审核进度,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建议在申请建档立卡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步骤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