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保险续接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退役军人需提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退役军人持上述材料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在确认资金到账并核对无误后,办理转入业务。
办理续保
若退役后就业,由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并续缴各项社会保险费。
若退役后自谋职业,个人需到县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续保手续,并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退役军人需提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
退役军人将上述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实现就业或军人退役时,由军队后勤部门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和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达到退休年龄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由军队后勤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入退休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享受相应待遇。
简化流程
2024年3月1日起,退役军人无需到社保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与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和部队部门将主动发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续接方式,并确保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