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婚二胎的准生证,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之前的离婚证明或协议(如适用);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有);
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证明;
如有收养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填写申请表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分别交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若有工作单位,应先交工作单位加具意见后,再提交审核。
审批流程
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加具意见,并将材料送交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等待审批
计生部门在收到申请后,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如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决定。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政策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此外,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更新,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