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交通事故且对方不配合处理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请求交警调解
可以请求处理事故的交警中队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这是另一种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方式。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提起诉讼前,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等,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起诉状。
财产保全
在诉讼过程中,为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及其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自行协商
如果事故未涉及刑事犯罪,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赔偿问题。这种方式简便快捷,但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强制执行
一旦法院作出判决,而对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如冻结对方银行账户等,以确保判决得以执行。
建议: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建议先尝试通过交警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以尽快达成和解。如果调解无果,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