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辞职时,关于未休年假的处理,您可以参考以下步骤和规定:
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法规定,您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您的辞职意向。协商安排:
在离职前,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看是否可以将未休的年假休完。
支付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您休年假,并且您同意放弃未休的年假,您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应支付您当年未休年假天数的工资报酬,计算方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如果计算结果中包含不足一天的部分,则这部分不计入应支付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内。
补偿金额通常为您日工资收入的300%。
法律依据
员工工作满一年后,有资格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年限从5天到15天不等。
未休年假应得到相应的工资补偿。
请确保在辞职前与用人单位明确沟通年假事宜,以便合理处理您的年休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