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扰民问题而报警后警察没有处理,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处理不当,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申请行政复议:
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三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复核:
如果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三十日内再次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寻求人民检察院帮助:
请求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立案监督。
拨打12389举报:
使用公安部开通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部门投诉:
可以向居委会、城管、环保部门或法院进行投诉。
协商解决:
尝试与扰民者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收集证据:
在采取法律行动前,收集相关证据,如录音、录像等,以支持您的诉求。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您可以要求扰民者排除危害,赔偿损失,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