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执行庭在执行过程中找不到被执行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
如果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执行通知。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财产,申请人可以要求法院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
采取限制措施:
法院还可以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中止执行:
如果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待找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后,可恢复执行。
网络查控系统查询:
法院可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财产报告令:
法院可能会发出财产报告令,要求被执行人报告其财产状况。
罚款、拘留:
如果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法院可能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仍会继续寻找并采取相应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