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外驾照三个月的计算方法,存在以下几种理解:
领证时已经呆满三个月
这种解释认为,在取得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时,申请人需要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停留满三个月。也就是说,从拿到驾照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前推三个月和往后推三个月,这三个月内申请人不能有任何出入境记录。
领证期间呆满三个月
另一种解释是在取得驾照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停留满三个月,而不是单纯在拿到驾照的那一天。
前后三个月没有出入境记录
有规定指出,如果内地居民在取得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那么需要重新考取国内的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连续三个月不间断
还有解释认为,申请人在境外国家拿证件时,需要连续有三个月的记录,中间不能断开。满足三个月不间断后,回到国内车管所换证只需科目一。
从发证日期开始算
关于“三个月”的计算方法,有观点认为是从发证日期开始算起,往前推三个月和往后推三个月,这三个月内申请人不能有任何出入境记录。
综合以上几种解释,最严格的要求是在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停留满三个月,并且在这三个月内没有任何出入境记录。这种解释得到了多个来源的支持。
因此,建议在办理国外驾照换国内驾照时,务必确认当地车管所的具体要求,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