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在裁员时不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寻求赔偿问题的解决。
申请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劳动仲裁:
调解不成或者不愿调解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处理。
支付令申请: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