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保存会计凭证和账簿至少六年,其中会计报表至少保存三年。而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与会计账册的保存年限设定为三十年。
综合以上规定,对于与税务相关的账簿,如纳税申报表、税收完税凭证等,保存期限通常为10年。对于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辅助性的账簿,保存期限一般设定为30年。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因此建议企业及时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账簿的正确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