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发现有人发表辱国言论,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举报:
收集证据
保存涉及辱国言论的截图、视频、文字记录等。
如果可能,收集目击者证言或其他形式的证据。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全国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 `12339`。
线上举报:访问国家安全部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 `www.12339.gov.cn` 或通过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信函举报:将举报材料以信函形式寄送给相关部门。
当面举报:直接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提供证据
在举报时提供您收集到的所有证据,确保材料详细、准确,并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有关部门联系您。
注意事项
举报时可以选择实名或匿名,但实名举报时需要提供真实的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举报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捏造或谎报情况。
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请确保在举报时遵守法律法规,提供真实的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能够有效处理您所举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