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应遵循以下规定和流程:
支付形式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支付对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支付方式
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支付日期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支付记录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
特殊情况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