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相关的犯罪主要涉及盗窃罪、私自开拆邮件罪、隐匿邮件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以下是具体的判罪标准: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私自开拆邮件罪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私自开拆邮件并窃取财物,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隐匿邮件罪
隐匿邮件罪,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包括通过邮政企业寄送的信件、印刷品、邮包、报纸和汇款通知书等,也包括电报及传真。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通过邮件传播计算机病毒,成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处理邮件相关的犯罪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建议相关人员在涉及邮件犯罪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积极配合调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