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的划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过错程度 :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即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作用大小:
如果事故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共同造成的,那么责任将根据各方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划分。
具体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的事故,机动车一方主要责任时承担8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时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的事故,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无过错原则:
如果各方均无过错,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故意行为:
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则其他方无责任。
保险理赔:
事故赔偿通常首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理赔,不足的部分再根据事故责任比例由各方承担。
法律依据:
划分责任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重新认定: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责任划分应以当地法律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