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时年假的折算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
未休年休假天数=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月工资 ÷ 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 2倍 × 剩余年休假天数。
注意事项
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则不计入年休假天数,也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示例
假设某员工在2024年被辞退,他在该单位工作了100天,全年应当享受10天年休假,且当年已安排2天年休假。
未休年休假天数= (100天 ÷ 365天) × 10天 - 2天 = 2.74天 ≈ 2天(不足1整天不计入)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月工资 ÷ 21.75天 × 2倍 × 2天 = 2 × 2天 = 4天工资
因此,该员工在辞退时应获得2天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建议
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应严格按照上述公式计算未休年休假天数及相应的工资报酬,确保员工权益不受侵害。
员工在离职前应尽量安排年休假,以免影响未休年休假的折算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