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通常是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2. 存在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例如: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在决定拘留时,需要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人民检察院在特定情况下也有权决定拘留。
拘留后,如果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将依照《刑事诉讼法》进行审理。如果最终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拘留不是处罚或制裁,而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