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作废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毕业生未签字盖章
填写更改信息申请表,写明作废原因。
手写签名后交给学校处理。
毕业生已在协议上签字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取得解约函。
在就业系统申请原纸质协议书作废,并提交解约函。
就业协议丢失
在就近的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
携带报纸和系里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
至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补办就业协议。
报到后自动终止
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后,就业协议自动终止。
劳动合同签订后,就业协议效力丧失。
协议无效情况
未经学校同意签订的协议视为无效。
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协议无效。
以上步骤和规定基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