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主要依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的长短。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如果其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年休假天数需要按照在本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
[
text{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 × text{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则不享受年休假。
此外,如果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建议用人单位在安排年休假时,要综合考虑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具体情况,并尊重职工的个人意愿,以确保职工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年休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