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和条件如下:
提取流程
受理申请
向管理部咨询提取对象、条件、额度和流程。
提交申请资料并领取《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资料初审
审核申请资料,复印资料签名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
对于销户提取,初审通过后可直接办理。
需要调查的提取资料,在调查结果出来后根据意见审核《申请(审批)表》。
调查
对申请人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特殊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审批
管理部负责人签定审批意见。
资金转账
财务人员将提取金额转账到提取人指定的账户上。
提取条件
购房提取
使用《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提取,需提供相应的发票或完税证明。
对于期房,如果已成现房,可以提供《契税完税证》。
建房提取
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处于施工阶段,需提供相应的规划许可证或其他规划手续。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
其他情况
如退休、出境定居、户口关系转出本地区、职工死亡等,也可提取公积金。
注意事项
提取额度可能受到限制,如不超过公积金余额的一定比例或购、建、大修房总价。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
提取流程通常需要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操作。若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